Nick
2019-08-07 13:56:31 UTC
她給了我們一張單子
上面第五條說要無犯罪證明書
所以我們在 FBI 的網站上面去做一個申請的動作
我們已經把需要的文件,手印卡等等都郵寄給美國那裡的 FBI 了
現在在等他們把我們需要的文件郵寄回來
然後他們在網站說拿到文件之後要在台北的駐外館處(紐約)去做驗證的動作
我們人住在高雄
(問題1)請問拿到文件之後我們可以直接把文件寄到台北的駐外館處嗎?
(問題2)資料上說要把英文的無犯罪證明書翻成中文,請問是要自己翻還是要在特殊的地方做翻譯的動作?
事先感謝各位的回答!